
為了適應新時期公安工作的需要,不斷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,優化公安隊伍結構,經縣委、縣政府同意,決定在全縣在職公務員隊伍中公開選調1名財務人員到東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選調范圍和基本條件
1、具有東安縣公務員身份的副主任科員;
2、大專以上學歷,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3、具有5年(含)以上財政工作經歷,有會計從業資格證。
4、中共黨員,政治素質好,業務能力強,品行端正,身體健康。
二、選調工作步驟
1、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
(1)報名時間: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
(2)報名地點:東安縣公安局政工室
(3)報名咨詢電話:0746-8810110
2、報名要求
(1)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;
(2)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3:1,達不到比例的,另行研究決定;
(3)考生報名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原件、畢業證、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、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、工作經歷證明和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張。
3、考試
綜合成績按筆試和面試按6:4的比例合成。
(1)筆試
① 考試時間:2015年10月30日上午9:00—11:00
② 考試地點:東安縣委黨校
③ 考試主要內容:會計基礎知識、電算會計應用,滿分為100分。
(2)面試
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,按選調計劃數1:2差額確定面試對象,主要測試選調人員的應變能力、語言表達及思維能力等,滿分為100分,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4、考察
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: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,由公安局會同組織、人社部門共同組織考察。
5、錄用選調
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,研究確定選調對象,公示7天后,無異議的辦理錄用調入手續。
其他未盡事宜,由東安縣公安局公開選調交警大隊財務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。
東安縣公安局
2015年10月23日
責編:歐陽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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